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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福建省纪委监委驻福建高院纪检监察组召开专题会商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结合福建高院党组专题研究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围绕落实院庭长“一岗双责”开展专题会商。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金银墙出席会议并讲话。福建高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欧岩峰主持会议,并报告了今年上半年福建高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在会商中,驻福建高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福建高院党组成员黄清波肯定福建高院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取得的成效,还通报了驻福建高院纪检监察组上半年工作情况和落实院庭长“一岗双责”专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并从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保障“一岗双责”正确政治方向;主动扛起管党治党治院政治责任,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推进审判机制现代化;加强审判执行权力运行制约监督,防范化解重大司法和廉洁风险;勇于发扬自我革命精神,锻造堪当重任的高素质法院铁军等5个方面提出工作建议。
金银墙指出,此次会商是院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次专题研究会,也是各位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一次履责督促会,同时还是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的一次分析会商会。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履行“一岗双责”须臾不能懈怠。要知责履责担责,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强化问题导向,找准“小切口”,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努力把法院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推进。
金银墙强调,要坚持同频共振,实现内容全涵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把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作为一项重大任务,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审判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把全的要求、严的基调、治的理念落实到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中,不断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要坚持同步推进,实现对象全覆盖。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结合,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通过督促“关键少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示范带动“绝大多数”忠诚履职、清廉干事、担当作为。
要坚持同心履责,实现责任全链条。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与部门领导“一岗双责”责任、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协同责任和每位干警自我管理的责任,推动形成全员动手一起抓的良好局面。
要坚持同向发力,实现力量全联动。自觉接受、支持、配合驻福建高院纪检监察组监督,探索建立“1 5 N”联动监督机制,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要把精准监督的理念贯穿全过程,线上监督和线下监督相结合,充分运用“清风”系统,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机制,研究推行案件阅核监督机制,切实提升监督效能。
要坚持同商共建,实现制度全贯通。强化制度意识,学习和遵守党章、党内法规制度等,严格依法办事,把制度建设要求体现到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各方面、各层级,切实用制度管案管事管人。
要坚持同题共答,实现问题全整治。做好专题会商“后半篇文章”,抓实会商问题整改。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调查研究中发现的问题、检视整改要解决的问题,和下一步省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反馈的问题,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切实整改到位。
会上,福建高院领导班子成员就履行“一岗双责”等情况作了发言。福建高院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驻福建高院纪检监察组全体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