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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在国际儿童节即将到来之际,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少年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首次发布少年审判工作白皮书,介绍少年审判工作有关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福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元祥出席发布会并讲话。省人大代表杨冰、林莘、郑时奋以及省民政厅、省妇联、团省委等有关单位的同志出席发布会。
福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元祥介绍福建法院三年来开展少年审判工作有关情况。
部分省人大代表出席发布会。
案件概况
三年来,全省法院审结涉未成年人案件72619件,其中民事案件占94.41%,刑事案件占5.35%,行政案件占0.24%。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盗窃罪、强奸罪、聚众斗殴罪、抢劫罪、诈骗罪占67.02%,特别是盗窃罪、诈骗罪增长较多,应重点关注。犯罪主体以16-18岁、初中以下学历、无业人员为主。
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中,离婚纠纷占比82.19%,抚养权、监护权纠纷占9.02%,人格权纠纷逐年上升。
涉未成年人行政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为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案由,聚焦未成年人生存权、发展权、受教育权等权益保障。
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主要原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违法犯罪成本较低、家庭监护缺失、学校教育及监管不到位、网络不良信息引诱与教唆、商业经营者未有效履行社会责任等。
主要做法和成效
少年审判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
三年来,实现机构全覆盖、队伍专业化和机制健全化。全省三级法院实现少年法庭全覆盖,配备少审法官388人,逐步建立“三审合一”的少年审判工作机制。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强
三年来,全省法院生效判决未成年罪犯免缓刑适用率23.81%,对3759名未成年犯实施犯罪记录封存。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判决猥亵儿童罪、拐骗儿童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引诱幼女卖淫罪等案件罪犯2550人,判处禁止被告人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案件118件。在未成年人民事和行政案件审理中,通过注重未成年人对自身权益的表达维护、加强离婚案件调解工作、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及“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理念落地落实。
协同共治保护格局进一步夯实
三年来,全省法院救助未成年人33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近800万元,帮助150人复学就业,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仅为0.2%。全省法院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2574份,打造了“茉莉姐姐”“泉心护”“百合花开馨课堂”等家庭教育指导品牌。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金银墙示范带头担任师大附中法治副校长,并讲授法治公开课,全省法院1116名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普法活动4434场,涌现出“小法官夏令营”“红领巾法治课堂”“岩法‘未’你”“毕业法治课”等特色普法品牌。
福建高院民一庭庭长陈敏介绍福建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