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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厦门海事法院、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生态环境司法是国家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环节,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自2016年8月福建被确定为全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以来,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主动服务生态省建设大局,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审判专业化建设,依法履行生态环境审判职能,不断完善生态司法组织、制度、保护与共治“四大体系”,各项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新进展,为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提供了有力生态安全法治保障。
2020年是《福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实施的收官之年,也是福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五周年。为全面展现福建生态环境司法的工作成效,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司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推动全省各项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走进新时代、迈上新台阶,自2020年4月份以来,省法院组织开展了“福建生态环境司法十佳百优”推荐评选活动。评选项目包括:“十个经典案例”“十份优秀文书”“十篇获奖论文”“十项工作机制”“十种修复方式”“十个创新亮点”“十个体验基地”“十部影视作品”“十篇新闻报道”“十个标杆示范”。参选项目由各地先行申报,按照“特色鲜明、品牌领先、意义重大、成效突出”的标准,并综合考量操作性、创新性、实效性、示范性等方面的因素层层筛选,个别项目的确定还采取面向社会公开进行网络投票的形式。
入选的百优项目,既有全省各地法院近年来审结的重大典型案例和理论创新成果,也有在生态环境司法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既涵盖了动植物资源保护、海域流域系统治理、生态纠纷诉源治理等方面的创新举措和亮点品牌,也包括了生态司法共建共治共享、文化传承文明教育和专业化建设等方面的大胆探索和积极实践,体现各地法院主动担当作为,积极服务保障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生态司法保护工作成效。
希望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和全体生态环境审判人员以此次“福建生态环境司法十佳百优”推选结果的揭晓为新的起点,以受到通报表扬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在提升审判专业化水平上进一步下功夫,在完善体制机制上进一步作探索,在深化多元共治共享上进一步出实招,不断开创福建法院生态环境司法工作新局面,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福建生态环境司法十佳百优”推选结果和汇总清单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 年 11 月 26 日
十个经典案例:
1.被告人伍瑞华等15人盗伐林木、滥伐林木、故意毁坏财物、强迫交易、妨害作证案(南平)
2.被告人王志拥等6人走私珍贵动物制品、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莆田、省院)
3.被告人刘美荣、周后宝等8人非法猎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宁德)
4.被告人王进章、康进川等7人非法采矿案(福州)
5.被告人邹贵芳、陈早清污染环境案(泉州)
6.福建省环保志愿者协会与叶清露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民事公益诉讼案(厦门、省院)
7.三明市人民检察院与苏大和等10人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民事公益诉讼案(三明)
8.林海等51人诉龙岩市新罗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许可案(龙岩、省院)
9.郑英俊诉漳州市芗城区城市管理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案(漳州)
10.福安市海洋与渔业局与陈忠义等3人海事行政非诉执行案(厦门海事)
十份优秀文书:
1.(2018)闽0182刑初133号被告人李银华等5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福州)
2.(2017)闽刑终125号被告人邱孟义等3人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省院)
3.(2017)闽04刑终38号被告人张永平等9人污染环境案(三明)
4.(2015)南民初字第38号北京自然之友、福建绿家园与谢知锦等4人侵权责任纠纷案(南平)
5.(2017)闽06民终403号彭智聪与林秀权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漳州)
6.(2015)闽民终1535号傅钦其与仙游县社硎乡人民政府采矿权纠纷案(省院)
7.(2016)闽08民终962号罗佛金与吴木材等7人、营斗村委会水污染纠纷案(龙岩)
8.(2017)闽08民终1804号龙岩长汀县中华村委会与长汀县中华村第五、第八村民小组、丘思林等林权合同纠纷案(龙岩)
9.(2017)闽0503行初86号福建三惠工贸有限公司诉泉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案(泉州)
10.(2015)明行初字第22号三明清流县人民检察院诉清流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公益诉讼案(三明)
十篇获奖论文:
1.《论刑事附带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规则的建构路径——以“两高”司法解释原则性规定为视角的实践展开》(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胡志伟、张志灯)
2.《环境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模式规则论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张志灯)
3.《论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追偿程序双轨制规范进路》(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王中义)
4.《供给侧管理理论视角下的环境审判结构性调整》(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吴烨)
5.《解构与续造:环境司法中利益衡量的规范化进路——以环境侵权案件的处理为视角》(漳浦县人民法院韩魁欢)
6.《污染环境案件生态修复从宽制度的实践反思与完善——以近五年中国裁判文书网污染环境一审刑事判决书为分析样本》(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黄金菊)
7.《环境民事审判中生态修复责任的规范适用》(石狮市人民法院苏丽蓉、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翁伯明)
8.《风险社会背景下涉及环评行政许可的司法审查研究——以中国裁判文书网59份裁判文书为分析样本》(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李静婉)
9.《检视与探索: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的生态环境修复研究——以“恢复原状”责任方式的适用为切入点》(永安市人民法院廖欣、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林腾龙)
10.《环境污染案件“行刑衔接”监督机制的完善——兼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条》(泰宁县人民法院马欢欢、伍旺贵)
十项工作机制:
1.生态环境案件集中管辖机制
2.公益诉讼大陪审审判机制
3.生态环境技术专家参与审判调解机制
4.生态环境巡回审判机制
5.生态司法“三三”工作机制(龙岩长汀县人民法院)
6.闽东北闽西南两大司法协作平台机制
7.全省三级法院驻河长办法官联络机制
8.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衔接互动机制
9.生态环境审判实践创新机制
10.世界环境日全省新闻通报机制
十种修复方式:
1.龙岩法院“补种复绿”林木修复模式
2.漳州南靖县人民法院“削填引种”矿山修复模式
3.漳州龙海市人民法院“增殖放流”江河修复模式
4.漳州南靖县人民法院“引流冲污”溪流修复模式
5.莆田仙游县人民法院“固坝填石”河道修复模式
6.漳州东山县人民法院“海砂回填”海洋修复模式
7.漳州法院“专户资金”统筹修复模式
8.龙岩长汀县人民法院“河长制保责监督卡”河道巡护方式
9.三明明溪县人民法院“动植物保护令”资源保护方式
10.泉州晋江市人民法院“从业禁止”污染防治方式
十个创新亮点:
1.福州法院创新古树名木司法保护方式守护自然生态资源
2.福州法院加强古建筑、古文物保护推进生态文化传承
3.厦门法院举办青少年生态主题绘画赛助力环保理念宣传
4.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引入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制度辅助专业化审判
5.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健全生态主题研讨会制度推动生态法治理论研究
6.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水执法与云司法数助治理中心”推动流域治理变革
7.三明泰宁县人民法院设立“大金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指挥中心”完善多元共治保护体系
8.南平顺昌县人民法院融入“森林生态银行”服务林农脱贫攻坚
9.龙岩法院采取“二三二”模式规范生态环境司法建议
10.宁德法院创新“1 4”诉源治理模式服务海上养殖综合整治
十个体验基地:
1.福州长乐闽江河口湿地生态司法保护基地
2.厦门法院生态环境司法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3.漳州中院生态环境审判碳汇教育基地
4.泉州晋江生态司法教育实践体验馆
5.三明将乐生态司法助绿乡村振兴示范基地
6.莆田仙游生态司法教育体验基地
7.南平杉关生态司法教育实践基地
8.南平延平生态环境司法教育实践基地
9.南平建瓯生态司法教育基地
10.龙岩长汀水土保持科教园生态司法宣教基地
十部影视作品:
1.福州永泰县人民法院生态司法微电影《守望者》
2.厦门同安区人民法院生态司法微电影《童画》
3.漳州长泰县人民法院生态司法微电影《守护春色的卫士》
4.泉州永春县人民法院生态司法微电影《护绿卫士》
5.三明泰宁县人民法院生态司法微电影《守护》
6.三明明溪县人民法院生态司法微电影《清风徐来》
7.龙岩长汀县人民法院生态司法微电影《法官手记》
8.福州闽侯县人民法院生态司法公益片《保护青山绿水留住美丽乡愁》
9.南平浦城县人民法院生态司法动漫片《司法护航环境资源》
10.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司法音乐片《生命的颜色》
十篇新闻报道:
1.福建法院:以司法之力呵护生态高颜值(东南卫视2020年9月27日报道)
2.福州法院:生态审判大步迈向3.0版本(《人民法院报》2020年9月7日报道)
3.厦门法院:为绿水青山扎紧司法“篱笆”——以最严格的司法为高颜值生态花园之城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厦门日报》2019年6月6日报道)
4.漳州法院:“碳汇 ”生态司法保护绿水青山(《人民法院报》2016年1月28日报道)
5.泉州晋江市人民法院:集中宣判5起生产模具污染环境刑事案件,两被告被判“从业禁止”三年(《中国环境报》2017年2月16日报道)
6.三明法院:“绿色司法”守护生态高颜值(中国法院网2018年8月3日报道)
7.莆田法院:“生态司法 审计”,从严形成监督合力(《福建日报》2019年7月22日报道)
8.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有价损害担责(改革开放40年�40个“第一”)(《人民日报》2018年12月3日报道)
9.龙岩上杭县人民法院:用生态巡回审判守护绿水青山(《农民日报》2017年11月17日报道)
10.宁德古田县人民法院:生态司法的多样化生态(《人民法院报》2017年7月2日报道)
十个标杆示范:
1.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3.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
4.泉州晋江市人民法院
5.厦门同安区人民法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
6.福州闽侯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林孔亮
7.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副庭长林广伦
8.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许一新
9.宁德古田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林章平
10.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三级高级法官林锦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