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院家事审判与反家暴新闻发布会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5-03-10 17:11:00

福建法院家事审判工作情况新闻发布稿

 

各位来宾、各位记者:

大家好!

家事案件主要指涉及婚姻家庭的民事案件。与一般民事案件相比,家事案件涉及家庭成员之间的身份关系、财产关系、未成年人子女保护及情感伦理纠葛等,往往更加复杂,且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近年来,我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审理各类家事纠纷,优化司法服务,创新工作机制,全力打造家事案件审判工作司法品牌,为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为建设平安福建、法治福建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一是依法妥善化解家事纠纷。2010年至2014年,全省法院依法审理各类婚姻家庭纠纷206669件,审结203093件,标的金额53.5亿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采取全程、全面、全员的调解方式,不断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创新调解方法,处理好调解优先与及时判决的关系,研究制定了《关于婚姻家庭案件调解指导性意见》,妥善化解重大、疑难家事纠纷。从近几年审结的家事案件情况看,调解结案占到结案总数的36%。同时,全省法院大力加强便民服务,普遍建立了优先立案、优先审判和优先执行的“三优先”制度;加大巡回审判力度,通过设立社区法官工作室、巡回审判点等方式,打通服务家事案件当事人“最后一公里”。仙游法院去年审结的林丽某被撤销监护权案,是全国首例因母亲长期对未成年子女进行虐待而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案件,对于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在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

二是切实维护弱势群体权益。建立健全涉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机制,加强对家事案件中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省法院先后单独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福建省人民法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机制若干规定(试行)》《关于建立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创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等规范性文件,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发挥职能作用、健全工作机制、聚集工作合力,推进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在立案阶段,对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或行动不便的妇女儿童老年当事人,实行口头立案、上门立案;对没有经济来源或经济确有困难的妇女儿童老年当事人,依法实行减、缓、免交诉讼费等司法救助措施。在审判中始终坚持平等保护与适当照顾相结合,采取举证责任相对倾斜、实体判决依法倾斜等方法,切实维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积极创新家事审判机制。注重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建立专门的家事审判机构。目前,全省已有13个法院设立了独立建制的家事审判庭,一些法院也成立了审判家事案件的专门合议庭,在家事审判机制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大胆尝试。如福鼎法院的家事审判庭,集中审理家事纠纷案件,形成判前“察”、判中“活”、判后“导”的三步工作法。海沧法院家事法庭专门审理涉家事纠纷,探索出家事调查员工作机制,依托社会福利中心设置了妇女、儿童庇护室,得到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的充分肯定,家事审判经验在厦门市两级法院推广。大力加强反家暴民事司法保护。以城厢、永安、南靖、荔城等4个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婚姻家庭案件试点法院为契机,成立“反家庭暴力合议庭”,形成以人身保护、亲情调解、心理修复、特殊支持、跟踪回访等为主要内容的“反家暴五环维权工作法”。城厢法院与妇联等组织联合开展“零家庭暴力村”建设,以“人身保护令”为主要手段,有效保护了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针对未成年人自身及其家庭存在的种种问题,许多法院在家事审判工作中引入心理干预机制和亲情陪护制度。宁德市法院建立审判心理干预机制,积极联系有关部门邀请心理专家,为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和受害者提供心理咨询,进行心理疏导;海沧、集美、新罗法院等设立了心理咨询室、亲子陪护室、亲情会见室,涵江法院出台了心理疏导的专门规定等。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对海沧法院的心理干预制度予以专题报道。

四是推进建立完善社会联动机制。全省法院不断强化与公安、检察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加强与共青团、妇联、关工委、教育、社区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完善联动机制,建立工作网络,不断提高家事审判工作的社会参与程度,齐心协力推进家事审判工作。省法院与省总工会、省妇联联合建立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协调各方力量,完善家事审判大调解工作体系。永安法院积极构建家事审判社会联动、司法维权、延伸服务、法制教育“四位一体”工作机制,与妇联共同建立健全维权联动“十项机制”,完善三级维权网络体系,受到省妇联吴洪芹主席的批示肯定。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和睦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家事审判工作,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一是坚持正确导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核心价值观,全面发挥家事审判在维护家庭、传承文明、弘扬美德、促进和谐的引领作用;二是遵循特点规律,运用符合家事纠纷特点的家事审判理念和裁判思维,完善三全调解、调解优先、心理疏导干预、圆桌审判等审理制度,健全家庭暴力预防惩治、司法救助、社会帮扶、判后司法延伸等配套措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三是建设过硬队伍,在配强力量的同时,加强家事审判法官的专项业务培训和多领域的智识培养,提升家事审判团队综合素质;四是集聚内外合力,加强与妇联、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和有关政法机关的联系配合,建立内外联动、诉调对接的工作机制,充分借助社会各界的力量,构建便捷有效的家事纠纷协同处理的网络。

谢谢大家!

 


 

福建法院反家暴刑事司法干预情况新闻发布稿

 

各位来宾、各位记者:

大家好!

家庭暴力不仅严重损害亲情,侵蚀家庭肌体,也挑战社会伦理道德底线,甚至引发犯罪,危害整个社会的正常秩序和安全稳定。从我省法院受理的案件情况看,因家庭暴力引发的刑事案件主要集中在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虐待、遗弃等四类案件中,其中女性受害者占全部案件的90%以上。这些受害女性,一般文化程度较低,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较弱,难以依靠自身维护合法权益。人民群众希望通过刑事司法手段干预家庭暴力的呼声十分强烈。运用刑事司法手段维护家暴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让她们感受到安全、尊严和幸福,同时,让施暴者受到应有惩戒和正确引导,是人民法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关切,保障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职责担当。

近年来,我省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认真总结涉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审判经验和规律,积极参与和推动反家暴刑事司法干预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注重惩罚与教育并重,用准用好刑罚武器。我省法院正确理解把握此类案件的特殊性,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重视运用刑罚惩罚功能的同时,注重发挥刑罚教育功能,更加注重化解家庭矛盾,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严格依法审理涉家暴刑事犯罪案件,对于实施家庭暴力导致被害人死亡、重伤、轻伤等犯罪行为,依法予以惩处;对于长期遭受家暴导致受害人不堪忍受以暴制暴引发的犯罪,充分考虑案件前因等情节,依法从宽处罚;对于情节较轻的涉家暴犯罪的案件,对施暴人依法判处管制或宣告缓刑的同时发出禁止令,强化对受害人人身权益的保护。认真做好涉家暴刑事犯罪案件的矛盾化解工作,积极开展判前判后法律释明、教育疏导等工作,教育引导行为人认罪服法、受害人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加强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司法救助工作,使受害人及时得到经济赔偿和国家救助,解决生活困难,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是积极探索工作配合机制,提高反家暴司法干预合力。省法院强化对下监督指导工作,针对涉家暴刑事犯罪案件取证难、认定难、法律适用难等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总结调研,统一刑事裁判尺度,提高涉家暴刑事案件审判质量;积极协调推动公安、检察、司法、妇联等部门,联合出台制度、措施,指导促进全省法院有序开展相关工作。各地法院立足区域实际,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反家暴司法干预工作。霞浦县法院创立“蓝丝带”反家暴行动项目,建立立体化的反家暴维权网络;三明法院发挥少年审判传统品牌优势,成立少年与家事审判庭,着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同时许多法院与社区建立日常联系机制,在社区设立投诉信箱,共同开展创建 “无家暴社区”活动。这些做法获得了社会各界广泛好评。特别是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和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在莆田市召开“中澳涉家庭暴力刑事司法改革研讨会”后,莆田中院被确定为反家暴联动机制试点法院,为有关各家联合开展反家庭暴力工作积累了经验。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参与反家暴综合治理。我省法院充分利用审判资源优势,积极创新宣传教育的方法、手段、模式,借助网络、手机等新兴传播媒介,扩大宣传教育的影响面,营造 全社会共同反对家暴的良好氛围。积极围绕“三八”维权周、“11.25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等妇女维权活动,通过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反家暴审判效果;深入延伸审判职能,通过举办“反家暴”讲座、发放“反家暴”宣传材料,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园维权活动。

本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了《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对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做了更明确、具体的规定,标志着司法将以更大的力度关注家庭、预防家庭暴力。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从根本上遏制和减少家庭暴力,维护家庭和谐稳定。

同志们、朋友们,俗话说得好,国是千万家,家是最小国,家庭建设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新年祝辞中特别强调要重视家庭建设。人民法院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打击涉家暴犯罪行为,促进家庭幸福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家庭暴力又是一个社会问题,反家庭暴力工作事关千家万户,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我们呼吁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更加重视家庭建设,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反对和制止家庭暴力,从而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更幸福、更和谐、更美满,成为不断推动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石。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