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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先进工作者法院人员参评推荐工作的通知》(法明传[2020]59号),经省法院党组研究决定,推荐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少华同志为全国先进工作者候选对象,现予以公示(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附后)。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日期从2020年2月7日至2020年2月13日(正常上班时间),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反映情况。
情况反映受理部门: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干部教育处
联系电话:0591—87087756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0年2月7日
陈少华同志简要事迹
陈少华,男,1968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现任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一级法官。
陈少华同志长期扎根基层审执一线,紧紧围绕 “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目标,坚持“一性两化”工作要求,发挥“小院也要大作为”的龙文法院精神,提炼、总结形成了“用公心下硬功夫,能够执行的不放下;用善心下巧功夫,可能执行的不放过;用恒心下苦功夫,不能执行的不放弃”执行工作法,功夫下在法槌外,着力打好“民生牌”“和谐牌”“强制牌”“信息牌”“规范牌”。通过一系列执行攻坚活动,执结了一大批新旧案件,化解了涉凯隆公司、农博汇、明发广场、桂溪房地产公司等单位系列案件300多件,成功执结、化解了一大批涉民生难案、骨头案,努力让老百姓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取得显著成效,充分展现了人民法官忠诚干净担当的时代风采。2016年至2020年1月,共组织、参与执行案件4833件,位列全市、全省前茅,先后被授予CCTV2018年度法治人物、“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我最喜爱的好法官”、第二届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第四届福建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三等功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