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泛开展福建法官司法能力提升行动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5-04-09 14:58:00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今天,省法院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大家通报近期制定下发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广泛开展福建法官司法能力提升行动的意见》有关情况。下面,我就《意见》出台的背景、主要特点、具体措施和贯彻落实要求等向大家作通报。

  一、出台《意见》的背景

  司法能力是人民法院法官依法履职的基础和保证。省法院党组对加强全省法院队伍司法能力建设始终高度重视,作为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予以强调部署。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反复强调,要从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加快构建法官司法能力框架体系,以更好地适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今年,省法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院院长会议、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加快福建发展、建设新福建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四个忠于”、“五个过硬”法院队伍的目标要求,把全面提升广大法官司法能力作为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主要是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广泛开展法官司法能力提升行动是更好地为加快福建发展、建设新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福建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给福建发展带来了新的重大历史机遇。省委、省政府要求把进一步加快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为今后几年全省的中心工作,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行动计划》。省法院围绕加快福建发展、建设新福建提出的司法需求,及时研究制定了《关于为进一步加快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行动计划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等10余份司法文件。我们制定这个《意见》,组织开展福建法官司法能力提升行动,是为了与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行动计划相适应,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推进平安福建、法治福建建设,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广泛开展法官司法能力提升行动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现实需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强调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负责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今后,凡是进入法官员额的法官,都要在司法一线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目前,一些法官尤其是年轻法官的司法能力还存在一些短板,不能很好地适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对法官提出的新要求。因此,我们组织开展法官司法能力提升行动,就是要通过强化法官理想信念、司法理念、法治信仰等专题教育和职业技能训练,促进广大法官执法办案整体水平的提高,以更好地保障司法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三)广泛开展法官司法能力提升行动是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期待的客观需要。法官司法能力的高低是人民群众衡量审判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矛盾纠纷大量增加,人民群众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及自身权益的需求不断增长,对人民法院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今年的全国和全省“两会”上,很多代表、委员担心一线法官由于办案能力不足,影响到办案效果,对提高法官队伍司法能力提出了意见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和省法院马新岚院长在所作的法院工作报告中就提升法官司法能力提出了明确要求。因此,我们组织开展法官司法能力提升行动,就是为了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关切,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二、《意见》的主要特点

  我们出台的这个《意见》,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加强调查研究,着力找准问题。我们在制定《意见》之前,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采用了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办法,认真分析不同层级法官司法能力存在的薄弱环节,力求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影响司法能力提升的深层次原因,以便更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二是注重整体设计,构建能力框架。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提出的“四个忠于”、“五个过硬”的要求,针对法官所履行的职责使命,我们提出福建法官司法能力的框架结构,即把握大局大势能力、事实认定和庭审驾驭能力、法律适用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做群众工作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以及拒腐防变能力等八个方面的能力,充分体现了党和人民对新时期法官司法能力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

  三是明确目标任务,着力上下联动。《意见》明确提出用4年左右的时间,全省法院重点培养4000名左右涵盖刑事、民事、行政等领域、具有较强司法能力的法官,以及重点培养300名左右全国、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的目标。面对这一任务,我们对三级法院分别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使三级法院共同行动,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采取行动措施。

  四是实施“一人一策”,着力全程跟踪。为了更好地落实法官司法能力提升行动,我们将为每一名法官建立专门的档案,根据不同法官提升司法能力的不同需求,采取“一人一策”的办法,量身定制培养措施,进行全程跟踪,直到达到目标为止。

  三、《意见》提出的具体举措

  在《意见》中,我们力争做好“应用文”,解好“应用题”,提出了七项具体举措。

  (一)全面落实培训任务。我们在广泛开展分级分类培训的基础上,按照四年培养4000名法官的任务,提出了一年培训1000名法官的要求,采取省法院和各中院分级负责的办法,省法院每年举办2期司法能力提升行动培训班,重点培训120名左右省法院法官、中级法院院庭长、基层法院领导和部分庭长。各中院每年举办2期专题培训班,重点轮训100名左右除省法院培训对象以外的其他中级、基层法院法官。在组织培训中,我们将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课堂教学与现场教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专题研讨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持续做好挂职锻炼工作。2010年以来,我们组织实施了上下级法院干警上挂下派“双百计划”,即从基层法院选派100名干警到省法院和中级法院挂职锻炼,从省法院和各中级法院选派100名干警到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挂职锻炼,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意见》中,我们强调要继续推动三级法院双向挂职锻炼“双百计划”,有意识地安排法官在信访窗口等进行多岗位锻炼,安排优秀法官到地方、基层一线和艰苦岗位培养,加强山区法院与沿海法院的挂职交流,从而更好地接受实践磨炼,提升司法能力。

  (三)广泛开展研讨交流。《意见》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开展法官沙龙、论坛、专题研讨等活动,针对审判工作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每年确定一些重点研究课题,深入研讨解决审判执行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并推动理论研究成果的转化,以更好地指导审判执行工作实践。

  (四)深入开展“传帮带”。2013年,省法院制定了《关于在全省法院青年干警中广泛开展“传帮带”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采取院、部门领导、老法官一对一带思想、带作风、带工作和日常指导、示范指导、专项指导、督促指导等方式,传承法院的好思想好作风好传统,帮助青年干警切实提升司法能力。在此次的《意见》中,我们针对目前“传帮带”活动中还存在的个别法院落实不够到位、工作经验交流不足等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先进典型、资深法官在传授政治思想、职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责任,加强各级法院开展“传帮带”活动的经验交流,以更好地促进法官司法能力的全面提升。

  (五)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和“两评查”。开展岗位练兵是对干警进行司法能力训练的传统有效做法,不仅可以帮助干警学习审判业务知识,而且有利于干警在短期内进行高强度的司法技能训练。为此,我们要求各级法院根据审判业务的不同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岗位练兵,并通过深入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进一步发现短板,补其不足,提高庭审规范化水平和裁判文书质量。

  (六)加强在司法改革中培养锻炼。面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繁重任务,我们要求各级法院积极引导广大法官主动适应主审法官负责制、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的要求,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升能力。同时,通过有意识地安排一些有培养潜力的青年法官承担大案、要案、疑难案件的审理工作,培养一批办案能手。

  (七)注重发挥院庭长带头作用。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认真落实院庭领导直接办案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带头办案,并搞好“传帮带”,以好班子带出一支好队伍。

  四、《意见》的贯彻落实

  《意见》出台后,关键在于实施。我们要求,全省法院要把开展法官司法能力提升行动作为今年队伍建设的重点,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广大法官司法能力有较大提升。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马新岚院长强调,组织开展福建法官司法能力提升行动是“一把手工程”,各级法院院长要亲自抓,形成院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职能部门统筹协调、广大法官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省法院和各中院审判执行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下级法院的审判监督和业务指导,综合运用审级监督、发改案件通报以及典型案例指导等形式,增强审判业务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科学安排、统筹谋划。各级法院要紧密结合各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年度目标任务,明确方法步骤,坚决完成好年度工作任务。

  三是注重创新、完善机制。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研究解决开展活动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要积极推动“互联网+”司法能力提升行动,加强信息技术在提升行动中的应用,了解广大法官的司法能力提升需求,加强对法官的审判质效考核。

  四是精心组织、确保落实。要认真研究分析我省法官队伍现状,深入搞好思想发动,引导广大法官充分认识开展司法能力提升行动的重要性,积极参加到活动中来。省法院要采取情况通报、经验交流等形式,加强对下级法院开展活动的督促指导,总结推广经验,帮助解决问题,确保司法能力提升行动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