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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聘请生态环境审判技术咨询专家的决定
为提高生态环境案件审判质量,健全审判工作机制,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生态环境审判工作科学发展。经省法院研究决定,聘请以下12位同志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技术咨询专家。
张玉珍(女) 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高级工程师(教授级)
周小华 福建省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副教授、高级讲师
刘明华 福州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吴炳玉 闽江学院地理科学系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刘伯锋 福建省林业厅野生动物保护中心高级工程师
林武星 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生态所副所长、高级工程师(教授级)
张惠光 福建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高级工程师(教授级)
林德茂 福建省废物管理中心高级工程师
钟硕良 福建省水产研究所海洋环境研究室原主任、高级工程师(教授级)
杨圣云 厦门大学海洋与地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黄永福 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环保处副处长、高级工程师
王国民 福建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