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省法院2014年创建文明行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06-18 17:20:00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全省法院2014年创建

文明行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厦门海事法院、福州铁路运输法院:

现将《全省法院2014年创建文明行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省法院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制定今年文明行业创建工作计划,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4年3月27日    

 

 

全省法院2014年创建文明行业工作要点

2014年全省法院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工作的总体思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两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省法院院长会议、全省文明办主任会议等有关精神,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夯实基础、借势借力、创新机制、打造亮点”总体思路,以迎接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总评为契机,着眼做深做细做实,注重有用有效,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不断深化文明窗口建设,持续加强法院队伍作风建设,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进一步提升全省法院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加快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一、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进一步弘扬司法核心价值观

1、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宣传教育。加强学习培训,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有计划分层级地抓好全员学习培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把“三个倡导”融入执法办案工作全过程,通过严格依法审理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办好执行案件,大力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践行制度化常态化。

2、积极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围绕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为主题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精心组织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不断深化理想信念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勤劳节俭教育、礼节礼仪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进一步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为实现“中国梦”、“法治梦”努力奋斗。

3、大力弘扬司法核心价值观。围绕宣传和弘扬司法核心价值观,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要求上推进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突出区域特色、地域特色、民俗特色、历史特色,以1-2个文化建设项目为重点,推动司法品牌层次提升,打造法院文化精品工程。积极创建“和谐机关、温馨家园”和“四优文明庭室”,通过开展初任法官宣誓、主题演讲、法官沙龙等丰富多彩的载体形式,引导广大干警把司法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大力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提升干警思想道德素养

4、扎实开展司法良知教育。认真执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深刻认识法院干警最重要的职业良知就是司法为民,最核心的职业道德就是公正廉洁司法,引导广大干警强化维护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坚定信仰法治、坚守法治的职业操守,增强抵御诱惑的道德定力,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准则,严格执行法官行为规范,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贯彻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各项工作和各个环节。

5、认真开展各项纪律教育。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审判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干警强化纪律观念,自觉做到心有戒尺、敬畏法纪,坚决守住纪律和法律红线,坚决杜绝违反纪律法规、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解决好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运用反面典型案例,扎实开展警示教育,促使广大干警时刻保持警醒,严格约束自己。

6、加强道德风尚培育。积极推进“道德讲堂”建设,各级法院都要建立“道德讲堂”,做到有固定场所、有常态化活动、有规范性流程、有浓厚氛围,使“道德讲堂”成为干警省身悟道、净化心灵的精神家园。组织干警参加道德模范评选、公民思想道德建设论坛和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日活动,大力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深化“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组织身边好人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示范辐射作用,每个中院至少要培养1名“中国好人”或“福建好人”。深化“文明餐桌”活动,以规范法院公务接待、加强法院食堂管理为抓手,大力倡导“光盘行动”,叫响劳动光荣、杜绝浪费理念。培育孝老敬老风尚,大力宣传孝老爱亲先进典型,在个人评先评优、提拔任用中加强人品孝行考核。

三、大力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进一步为群众提供文明优质司法服务

7、扎实改进司法作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要求,以认真的态度、一鼓作气的劲头抓好第一批活动的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教育实践成果。要按照中央、省委、最高法院和省法院的部署,扎实推进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方案,强化措施,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各个环节的工作,与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紧密衔接、上下联动,切实解决好“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坚决查纠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不正之风,把改进作风工作常态化。

8、强化司法便民利民。加强立案大厅、诉讼服务中心等窗口建设,健全和完善窗口功能,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加强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把优质服务理念贯穿到审判工作和司法服务各环节中,坚持不懈抓好省法院《关于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的30条措施》的贯彻落实,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热情、文明、高效的司法服务。认真落实领导带案下访,因地制宜开展.节假日预约办案、巡回办案、网上立案、网上办案等举措,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方便群众诉讼。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与帮助,强化诉讼权利义务、举证责任、诉讼风险等事项告知,引导当事人理性选择诉讼成本低、负面作用小的诉讼程序,努力避免或降低诉讼过程对当事人正常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完善诉讼费缓减免制度,让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9、全力推进司法公开。加快建设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进一步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各环节的公开,以司法公开推动作风转变,倒逼司法公正。重视运用网络、微博、微信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和方式搭建司法公开平台,及时动态反映法院工作情况,加强与人民群众的互动交流,积极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使司法公开、公正司法成为每个法院、每名法官的职业自觉,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四、积极开展志愿服务,进一步推动学雷锋志愿活动常态化长效化

10、完善志愿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党员、团员带头做志愿者制度,完善法院系统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吸引更多的法院干警加入到志愿服务行列。进一步落实“百千万志愿服务工程”,各级法院的志愿服务队伍要保持拥有固定志愿者20人以上,每名志愿者参与志愿活动累计不少于36小时。依托福建省志愿服务信息记录平台,进一步完善志愿者的登记注册、活动记录、对接需求、星级认定,提高志愿服务工作规范化水平。

11、积极开展“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加以“邻里守望·情暖八闽”为主题的关爱他人活动,以“文明福建·有你有我”为主题的关爱社会活动和以“美丽福建·美丽心灵”为主题的关爱自然活动,主动对接社会需求,重点针对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和慰问帮扶力度,使“三关爱”和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成为广大干警的价值追求与自觉行动。

12、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把开展志愿服务与积极推进“六五”普法、司法进社区、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进科研院所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无讼”建设,持续开展好“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创新法制宣传教育载体,拓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充分发挥好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示范功能,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13、服务保障平安法治福建建设。认真落实省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推进“平安福建”、“法治福建”建设的意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加强和改进减刑假释、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少年审判等工作,大力推广詹红荔未成年人审判“三三九不”工作法和非监禁刑未成年人帮教基地建设经验,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失足青少年等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特殊人群关怀帮扶体系。

14、服务保障美丽福建建设。着眼于我省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这个目标,审理好涉及山林权属、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纠纷案件,制裁乱垦滥伐、破坏耕地、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要加快完善生态资源审判机构,健全复植补种、公益诉讼等生态审判机制,加强与林业、环保等部门的协调联动,为巩固拓展我省生态优势、建设美丽福建筑牢法治屏障。

15、服务保障社会征信体系建设。认真实施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加强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建设,大力推进执行指挥信息化建设,认真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努力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会同文明办、工商、税务、金融、环保等部门建立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重点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高消费、限制贷款等惩治措施,共同推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推动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系统。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升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水平

16、大力强化领导责任。各级法院党组要切实履行好抓文明行业创建的主体责任,院长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按照全省法院系统第七届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责任书的要求,认真研究部署,抓好贯彻落实。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配合,有关部门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突出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三个环节,特别对工作落实不力、不到位的坚决追责通报,切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17、做好总评迎检准备。今年是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总评年,各级法院要以总评为契机,围绕文明行业创建目标要求,进一步理清创建工作思路,摸清创建工作情况,找准影响创建工作的突出问题。要立足长远,狠抓当前,仔细对照测评标准,逐项进行认真排查,重点针对年度测评和日常检查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从现在抓起,从细节改起,狠抓创建任务落实,推动司法服务优化升级,不断提高全省法院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提升司法公信力,确保总评成绩继续走在全省各行业前头。

18、狠抓督促指导提高。上级法院和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的督查力度,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查纠立案信访、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等窗口单位干警举止不端正、语言不文明、着装不规范等问题,加强对下级法院文明创建措施是否到位、创建效果是否明显等问题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促进整改提高,努力形成全省法院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整体推动、均衡发展、齐头并进的良好态势。5月底前,请各中级人民法院、厦门海事法院、平潭县人民法院将文明行业创建总评迎检准备工作情况书面报告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