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发布2020年度福建法院“十大执行案件”

发布时间:2021-01-22 08:57:42

1月21日下午,福建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福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玫瑰向媒体记者介绍了福建法院关于“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有关情况。会上还发布了2020年度福建法院“十大执行案件”。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发展理念,切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充分发挥执行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去年以来,面对百年未有之疫情,省法院主动应变,科学求变,创造性地开展了一系列有鲜明福建特色的专项执行活动,尤其是9月份部署开展的亮剑八闽——服务“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成效明显。全省法院坚持“强理念、促办案、提质效、建机制”工作思路,集智研判、集聚优势、集众攻坚,紧盯五类重点案件,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掀起一轮执行攻坚高潮。截至2020年底,我省法院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为98.80%,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为100%,信访办结率为100%,执结案率为93.95%,“3 1”核心指标全部达标。最高法院考核的首执案件18项质效指标中,福建有13项名列全国前10。五类重点案件中,涉黑恶案件执行到位率达93.02%;职务犯罪财产刑执行到位率64.02%;涉民生案件执结2.64万件,到位金额14.63亿元,司法救助243人、救助金额1068.8万元,保险救助184人、救助金额201.64万元;涉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债务案件,执行到位金额1.96亿元。全省法院先后有五项工作被最高法院及至国务院推广。

一是提高认识,统筹部署推进。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省法院专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吴偕林院长亲任组长,并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行动方案,确定了四大类26项重点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参与单位、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等,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各级法院也根据各自实际,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扎实稳妥推进此次专项活动。

二是善意执行,服务保障大局。强化善意文明理念,在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人的不利影响。研究出台信用激励惩戒“红白黑”名单分级分类管理规定,积极运用司法手段,维护社会生产生活秩序,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审慎适用执行强制措施,鼓励通过置换保全、暂停拍卖、执行和解及“解冻银行账户 事后加强监管”等方式,积极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妥善化解债务纠纷。

三是聚焦重点,创新工作举措。各地法院在开展专项活动过程中,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探索出许多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省法院着力破解“执转破”瓶颈,在执转破案件中打造“执破”一体的办案团队,发挥执行人员“带案进、销案出”的程序集约效应,打通执行与破产程序的衔接堵点,得到周强院长的批示肯定。莆田中院的正大地产系列执行案入选“全国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典型案例”;福州中院“法院执行 解决欠薪机制”被国务院专门领导小组推广;宁德中院信用修复机制写进了周强院长的工作报告,受到了“两会”代表委员的热议和盛赞;平潭法院“委托公证 政府询价 异地处置”财产执行云处置模式被国务院作为自由贸易区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四是协同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各级法院注重加大内部协调力度,实现审判、立案、执行各部门间无缝对接,确保案件生效后快速立案、立即执行。同时,主动与当地党委政府对接联动,积极争取支持,凝聚工作合力,不断深化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各级法院主动向党委报告专项执行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尽量把专项执行行动过程、结果向社会各界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为了更好地宣传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日前,省法院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福建法院‘十大执行案件’”评选活动,从全省法院推荐的32个执行案例中初选出具有典型意义的16个案例,通过福建高院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众发起网络投票。根据投票结果,最终确定莆田中院金港公司房地产系列执行案等10个案件入选“2020年度福建法院‘十大执行案件’”。获选案件具有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执行效果好的特点,集中展示了执行工作服务大局,助企护民,破解执行难所付出的艰辛努力和取得的良好成效。

2020年度福建法院“十大执行案件”:

1.莆田中院:金港公司房地产系列执行案

2.平潭法院:隆江房地产公司系列执行案

3. 思明法院:强力执行陈世杰等涉黑案

4. 厦门海事法院:黄某芳等船舶抵押合同执行案

5. 宁德中院、霞浦法院:众友公司合同执行案

6.晋江法院:陈某等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案

7. 漳州中院:翔球公司等债权追偿执行案

8. 福清法院:强力执结林德发、林风等人涉黑案

9. 大田法院:四方置业公司金融借款系列执行案

10.铁路法院:正阳航空公司财产损害赔偿执行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