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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关于组织推荐“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的通知》(法明传〔2022〕571号),省法院认真组织全省各中级、基层法院严格对照评选条件、程序规定,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选,好中选优、优中选优的方式进行推荐,通过资格审查、量化评分、征求各地纪检监察部门、政法委书面意见等程序,并经省法院党组研究同意,拟按照1:1.5的比例确定量化评分排名前8位的法院作为考察公示对象,依次为: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安市人民法院、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晋江市人民法院、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仙游县人民法院、罗源县人民法院、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监督举报电话:87087771、87087805。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