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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31日)
各位媒体记者:
大家好!明天就是“八一”建军节。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8周年即将来临之际,很高兴向大家介绍福建法院司法拥军工作情况。
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司法拥军工作,依法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是人民法院的重要政治任务和司法职责。近年来,我省法院认真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要求,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积极推动“双拥”工作,形成了“党委领导、司法能动、依法维权、拓展服务、军地协作、机制创新”的“福建经验”。2012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涉军诉讼案件1205件,诉讼标的5.62亿元,为部队及军人军属挽回经济损失3.81亿元。有10个法院和12名法官被评为全国或全省涉军维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涌现出一批“军民共建先进单位”、“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和“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个人”。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网络
省法院党组特别是马新岚院长历来高度重视涉军维权工作,马新岚院长亲任领导小组组长,亲自关心过问、亲自督办、亲自协调重大事项和重大案件。在省法院的积极推动下,全省法院“一组、一庭、一线”三位一体的涉军维权工作组织网络和立案、审判、执行协调配套的工作格局已经初步形成。全省9个中级法院和84个基层法院都成立了由立案、审判、执行等部门组成的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处理涉军维权相关事项;成立了涉军维权合议庭,专门审理涉军案件;开通了军人军属维权热线电话,建立法律服务平台。为加强对涉军维权工作的指导,省法院还采取了“三列入”的措施:一是把涉军维权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考核内容,纳入部门岗位责任目标管理;二是把涉军案件列入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听审、听议的范围;三是把涉军案件列入督办案件的管理,由督查部门负责具体案件的全程跟踪,有力地促进涉军维权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建章立制,完善保障机制
省法院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司法拥军工作,着力从强化审判职能、拓展工作领域、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建章立制,切实把司法拥军工作固化为长效性、常态化的工作机制。继与省政法委、省军区政治部等12个部门共同出台《福建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机制若干规定(试行)》之后,2011年,省法院与省军区政治部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涉军纠纷案件调解衔接机制的意见》;2013年又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若干意见》,与省军区政治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结对子法治共建”活动推进法律服务保障常态长效发展的通知》,从组织机构、工作制度、人员培训、经费保障等方面对涉军维权工作进行了规范,为全省法院系统涉军维权工作的良性运转和持续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全省各地法院也相继出台了涉军维权合议庭的《工作制度》、《巡回法庭章程》、《案件反馈回访制度》及《军人军属来信来访登记和接待制度》等规定。
三、强化司法服务,突出便捷高效
全省法院坚持对涉军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先”机制。许多法院在工作实践中还不断丰富发展机制内涵,对涉军案件做到“三多三快三及时”,即多关心、多疏导、多调解,快受理、快审结、快执行,及时送达、及时开庭、及时裁判。有的法院在立案窗口设立“军人军属优先”牌子,开设涉军案件当事人接待室,免费向军人军属提供《诉讼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举证须知》等诉讼指导材料,为经济困难的军人军属依法实行诉讼费用减、缓、免,全省法院每年减免涉军案件诉讼费十余万元。为便利军人军属诉讼,许多法院还实行远程立案、上门立案,建立驻军巡回办案点和“假日法庭”等,借助互联网、视频系统等进行案件审理,为边海防和驻地偏远部队及军人军属提供诉讼便利,既保证及时审结案件,又不耽误部队训练和生产工作。采取上门、远程、信函、传真等方式立案。
四、强化案件调解,增进军民团结
涉军案件大多牵涉军队、军人、军属和地方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军政军民军地团结。在处理涉军案件中,全省各级法院始终坚持把调解工作贯穿审判活动的全过程,充分发挥部队、人武部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不断加大调解工作力度,积极创新调解方法,促使大量纠纷以和谐方式得到解决。多年来,全省法院涉军民商案件调解撤诉率始终保持在70%以上,上诉率、上访率明显低于各类案件平均值,没有出现矛盾激化现象。漳州、莆田等地法院探索将一些婚姻家庭、相邻权、小额债务等涉军案件委托给当地人武部、军人军属法律服务所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由法院出具调解书确认其法律效力,取得良好的效果。此外,全省各级法院还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主动会同有关部门靠前服务重大军事演习训练保障和国防工程建设等涉法问题,深入部队基层走访军人军属,排查调处强涉军矛盾纠纷,尽力把纠纷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强化拓展创新,拓宽服务领域
在审理好涉军案件强化司法保障的同时,各地法院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模式,实现服务对象由个体向整体拓展、服务形式由单纯审判服务向多方位司法拥军拓展。各地法院坚持在每年“八一”节或春节及新兵入伍、老兵退伍等重要时点,开展“上一堂法制教育课、送一批法律书籍、培训一批法律骨干、举办一场法律咨询”为主要内容的“送法进军营”活动。省法院编印了涉军审判的案例材料,印发给部队官兵。今年5月份,省法院还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法院派员到当地部队干休所,就老年人关心的防范财产诈骗、遗产继承等法律问题进行授课和咨询服务。石狮法院通过开通涉军维权网页,运用视频向各营区同步传送法律咨询、涉军案件庭审现场视频;永安法院通过在驻军部队设立司法信箱,广泛收集涉军法律问题,及时解答相关问题;厦门思明区法院把典型涉军案件的庭审过程录制成专题电视节目,在当地电视台播放;宁德蕉城法院在当地部队设立了法律服务工作室,每周定期派员值班等,拓展了涉军维权工作覆盖面。全省各级法院还通过举行开放日活动,邀请部队官兵到法院参观、观摩开庭,在举行培训班时邀请部队首长讲课,法院领导到部队过“军事日”,走访部队人大代表等互动活动,加强与部队双向沟通联系。
各位记者朋友,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事利益、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和光荣使命,是人民法院新时期开展双拥工作、密切新型军政军民关系的重要内容。全省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最高法院关于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做好司法拥军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能动司法,全力支持国防建设,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司法维权针对性实效性;密切联动互动,拓展维权工作整体合力,为维护国家安全、支持国防军队建设、增强军政军民团结,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