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12-09 11:10:0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法[2019]239号),我省组织开展了评选推荐工作。现拟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等7个单位和兰子君等7名个人作为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候选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9日至2019年12月13日,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反映情况。

情况反映受理部门: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干部教育处

联系电话:0591—87087756


    附件: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候选对象名单

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候选对象名单.docx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9年12月9日